2013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推免生名额由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构成。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原则上对国家级基地班、文理强化班、国家试点学院,按所在班级人数的50%左右的比例暂定推荐名额。此外,各学院学术型和专业型的内推名额暂按去年学校下达到各院(部)指标数的1.5倍计;校内试点学院可暂按去年学校下达指标数的2倍计。外推名额暂参照去年指标数执行。
向本校以外的学校或单位推荐,必须是国家“985工程”高校等著名高校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方可同意推荐。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
(一)接本通知后,各学院(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见附件1)、《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苏大教[2012]90号,见附件2)文件和会议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动员,公布推荐名额、条件和办法。
(二)2010级文科强化班、理科强化班的学生,分别由王健法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按招生时的班级建制,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的推免要求及指标,组织学生的推免工作。请王健法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于
(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本人成绩单,自愿向所在学院(部)申请,并填写《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内),注明申请内推和外推,不得兼报,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其中
(四)学院(部)及时汇总学生的申请,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遴选办法、指标数,分别确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预选名单”,并于
(五)“预选名单”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持体检表于
(六)教育部2014年推免指标正式下达后,由教务部按规定及时将实际推荐指标分配到各学院(部)。由学院(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已公示的“预选名单”中,按2014年实际推荐指标的1:1分别确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初步推荐名单”,按实际推荐指标的1:0.5(校内试点学院为1:1)确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候补推荐名单”。两类名单均须按成绩排序,同时注明正常推荐
(七)
(八)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方法由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九)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的免试生名单并在校内网上予以公示。
三、向外校推荐的免试生,必须在
四、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书面签署《苏州大学推荐面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附件2内),不得另行就业(不发就业协议书)、出国留学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
五、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六、为加强今年推免政策的宣传,学校定于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3: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4:苏州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请2010级的同学积极申报,按照要求填写附件3和附件4,9月7日之前上交纸质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