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调整告知书
(告知对象:2017级及以前专科段学生)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的要求,2018年上半年我省对自考助学专业名称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我院原有 专科段电子信息工程助学专业自2018年起停止招生、专科段电子信息工程助学专业过渡为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现将有关专业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1月起到2021年6月30日止为自考专业调整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为在读考生安排原专业的课程考试,并为符合毕业条件的在读考生办理毕业证书;过渡期满不再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
二、过渡期满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停考专业在读考生,其原专业的已合格课程可用于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具体使用条件应符合其他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过渡期满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过渡专业在读考生,其原专业的已合格课程可用于过渡后专业考试计划,具体使用条件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原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截至到2021年上半年,原专业毕业证书的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停招、过渡专业的在读学生应在此时间范围内调整和安排好自己的学习计划、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以便能在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原专业毕业证书。
四、本告知书内容是根据教育部规范性文件进行的解读,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最终实施办法有出入,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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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仔细阅读以上内容,了解全部情况,并承诺遵守苏州大学自考助学相关规定,服从学校管理。如应个人原因导致的影响学习、毕业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学生(签字):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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